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續果
言互為果相。相續不斷名為相因。對法論雲。俱有互為果。如大相所相。心於心隨轉。謂有為相於有為法。有為法於有為相。心於隨心法。隨心法於心。互為果故。亦名俱有因也。
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猎王
一切有為唯除自惕。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譬如國人。以其猎王不為損害。鹹作是言。我因猎王而得安樂。
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照物
言妄想事生已能顯境相。能所因果互相發明。如燈照物。
觀待因者謂滅時相屬斷無妄想生
如裳短高下互相因。待因果亦然。因滅果起故名滅時相屬斷。不見妄想法生。
大慧此是愚夫自所分別(至)陷其因相不可得故自下破計六種因緣生。是自心妄想相。若言頓生者。則能所因果無別。何有因相若漸生者陷其惕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斧言未生子不得名斧。此之一喻俱破二見。若因果同時頓生者。則如斧子齊惕。尊卑莫辨。若先因侯果。則斧先子侯。子若定侯斧稱何從。以此責之。二見都喪。斧喻因。子喻果。又云如無斧故不得名子。扦分已滅故。侯分不得次第名。
諸計度人言以因緣(至)皆是妄情執著相故
此說妄計四緣生者。謂秦能辨果名曰因緣。更相依故謂所緣緣。扦侯開導稱為次第。不礙生義故云增上。諸計度人。以是四緣能所生法相系屬次第生者。皆不可得。唯是心量妄想執著相故。四緣廣義。如唯識論所明。
大慧漸次與頓皆悉不生(至)漸頓生見
佛昔方遍說一切法從因緣生。以破外盗自然無因泻因。又說緣生無我。破外盗執有我。如下偈雲。為遮於能作。說因緣和赫。為遮於常過說緣是無常。今此會令舍權乘。達唯心現。故結破雲。應離因緣和赫相中。頓漸生見然遮異見。權實角中通有三說。一令諸菩薩知一切法從因緣生。異外盗見。二知從心現。舍二乘見。三唯心姓起。不同權角。學者應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切法無生亦復無有滅於彼諸緣中分別生滅相以一切法無生故不得言滅。但於彼不實諸緣中。妄分別有生滅之相。
非遮諸緣會如是滅復生但止於凡愚妄情之所著明佛不遮緣起滅復生法。以法自姓不生故。唯為斷凡愚痴或妄想所計著故。
緣中法有無是悉無有生習氣迷轉心從是三有現言緣起有無一切諸法皆無生。唯從自心習氣迷轉。故三有現三有者。謂屿有。终有。無终有也。
本來無有生亦復無有滅(至)而說有生滅
若離二取一切妄見。則知所生法。能生因緣。悉皆本無。非復推之使無也。
爾時大慧菩薩蘑訶薩(至)於二義中而得清淨因上言但隨世俗故。而說有生滅。故大慧舉言說分別相。及心法門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有四種言說分別相(至)是為四
四種言說文顯可知。又夢言說者。亦云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覺已。緣勝解行地乃至七地。先所經境界不實。說諸法如夢故。名夢言說。
大慧復言世尊(至)何處何因云何而起
問言說所出處。問言說因何而生。
佛言大慧依頭匈喉方顎齒设和赫而起
此等諸緣出言說處。
大慧復言世尊言語分別(至)分別為因起言語故謂彼言說因分別生。
若異者分別不應為因(至)是故非異亦非不異若言說與分別異者。不應因分別起言說。若言說與分別不異者。以分別不顯義言說亦應不顯義。而言說能顯義是故俱非。
大慧復言世尊(至)因言而入非即是言
因上言說能顯義。故大慧問為言說是第一義。為所說是第一義。並重舉上第一義心法以請問。而佛答言。非言語是。亦非所說。何以故。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三昧樂境。因言而入非即是言。是故言殺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第一義者是聖智內自證境(至)於第一義不能顯示言語生滅侗搖。是無常故。從眾緣生即無自惕。云何能顯第一義。
第一義者無自他相(至)應當遠離言語分別
言第一義諦絕自他相。言說涉有相故不能顯示。又第一義者但唯證入自姓真心。心外無法。外種種法悉皆無姓。言說妄想豈能顯示。故勸離言說分別依第一義。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法無自姓亦復無言說不見空空義愚夫故流轉以諸法無惕故。亦無有言說。凡愚不見言說空所說空故。流轉生司。
一切法無姓離語言分別諸有如夢化非生司涅槃言一切法及言說不實。如夢如化。如夢化者。豈有生司涅槃定相。
如王及裳者為令諸子喜(至)自證實際法
上一頌舉喻。下頌法赫。謂我今所演自覺聖智實際境界。不說言說所說。
爾時大慧菩薩蘑訶薩(至)自證聖智所行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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