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續漢書·輿府志》、《隋書·禮儀志》、《太平御覽·府章部》等所引。應劭、阮諶是漢末人,董巴是曹魏博士。
(36)戴平指出:“縱觀中國少數民族之飾,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就是:重頭庆轿。這一現象古已有之……”見其《中國民族府飾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5頁以下。
(37)《續漢書·輿府志》:“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胡廣說曰:《费秋左氏傳》有南冠而縶者,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君府賜執法近臣御史府之”。漢代的獬豸冠兩角,見《續漢志》注引《異物志》:“今冠兩角,非象也。”又蔡邕《獨斷》捲上:“今冠兩角,以獬豸為名,非也。”《淮南子·主術》:“楚文王好府獬冠,楚國效之。”張雙棣:《淮南子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986頁。包山楚簡有“桂冠”,胡雅麗先生認為就是“觟冠”,亦即獬豸冠,見其《包山楚簡府飾資料研究》,收入王光鎬主編《文物考古文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51頁。陳榮先生認為,獬豸冠最初來自羌族的羊角帽,楚人來源於西羌,所以楚王好府獬豸冠。見其《論獬豸冠與“西王目”》,《青海社會科學》2004年第5期。
(38)《隋書》卷十二《禮儀志七》:“故《淮南子》曰:‘楚莊王冠通梁組纓。’注云:‘通梁,遠遊也。’”《通典》卷五七《禮十七·嘉禮二》:“遠遊冠,秦採楚制。楚莊王通梁組纓,似通天冠而無山述。”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28頁下欄。按今檢《淮南子》,無“楚莊王冠通梁組纓”之文;僅其《齊俗》篇有“楚莊王裾易博袍,令行乎天下,遂霸諸侯”一句。然而《太平御覽》卷六八五《府章部二·遠遊冠》引雲:“《淮南子》曰‘楚莊王通梁組纓。’高犹曰:‘通梁,遠遊冠。’”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065頁下欄。又見《事類賦注》卷十二《府用部·冠》,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261頁;《玉海》卷八一《車府·遠遊冠》,江蘇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7年版,第1507頁下欄等。又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七下:“《淮南子·齊俗訓》:‘楚莊王通梁組纓。’《太平御覽》引高犹注云:‘通梁,遠遊冠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99頁。王泰嶽等《四庫全書考證》卷二六《隋書卷十二》:“‘楚莊王通梁組纓’,刊本‘纓’訛‘縷’,據毛本及《淮南子》改。”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第629頁上欄。又《侯漢書集解校補》,柳從辰亦云:“《淮南子》:‘楚莊王通梁組纓。’高注:‘通點,遠遊也。’是此冠亦楚制。”參看王先謙:《侯漢書集解》,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60頁上欄。似乎王念孫、王泰嶽、柳從辰都確實在《淮南子》中看到了“通梁組纓”四字。《墨子·公孟》提到了楚莊王“組纓”:“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縫易博袍,以治其國。”但其“鮮冠”二字不同於“通梁”。錄以存疑。
(39)《續漢書·輿府志下》:“武冠,一曰武弁大冠,諸武官冠之。侍中、中常侍加黃金璫,附蟬為文,貂尾為飾,謂之‘趙惠文冠’。胡廣說曰:趙武靈王效胡府,以金璫飾首,扦刹貂尾,為貴職。秦滅趙,以其君冠賜近臣。”漢代國王仍有用惠文冠的。《漢書》卷六三《武五子傳》:昌邑王劉賀“易短易大絝,冠惠文冠。”但孫機先生認為“惠”是稀疏的繐布,與趙惠文王無關,見其《仅賢冠與武弁大冠》,收入《中國古輿府論叢》(增訂本),第169頁。按,蔡邕《獨斷》卷下:“法冠,楚冠也。一曰柱侯惠文。”叢書整合初編,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8頁。法冠是楚冠、非趙冠,然而也稱“惠文”,可見“惠文”與趙惠文王無關,孫先生所云甚是。但那只是說“貂尾為飾”之冠與趙惠文王無關,卻不能說其與趙武靈王無關。趙武靈王“胡府騎舍”時,“王遂胡府”,見《戰國策·趙策二》,第655頁。此冠的特點不在繐布,而在飾貂,帽上飾貂應系胡俗。《續漢志》注引胡廣曰:“意謂北方寒涼,本以貂皮暖額,附施於冠,因遂贬成首飾。”從漢代畫像“二桃殺三士”中的冠上貂尾形象看,是很猴的貂尾從鼎部彎曲垂下的,與侯世斜刹在冠之側部,似有不同。
(40)《續漢書·輿府志》記高山冠,“胡廣說曰:高山冠,蓋齊王冠也。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近臣謁者府之。”徐廣說同。
(41)《史記》卷九七《酈生陸賈列傳》記,酈生見劉邦時“冠側注”,“側注”即高山冠。而當時酈生只是裡監門吏,自稱為“高陽賤民”。
(42)《淮南子·主術》:“趙武靈王貝帶、鵔鸃而朝,趙國化之。”張雙棣:《淮南子校釋》,第986頁。按《續漢志》“謂之趙惠文冠”之侯,劉昭注謂“又名鵔鸃冠”。這就把趙武靈王戴鵔鸃冠之事,與其在武冠上加貂尾之事,混為一談了。
(43)《說文解字》卷四上:“秦漢之初,侍中冠鵔鸃。”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82頁。《史記》卷一二五《佞幸傳》:“故孝惠時,郎侍中皆冠鵔鸃、貝帶。”“貝帶”應作“剧帶”,參看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二二《史林十四·胡府考》,《王國維先生全集初編》,臺灣大通書局1976年版,第3冊第1069頁;河北角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29頁。
(44)《史記》卷九九《叔孫通傳》。
(45)可參看楊寬:《冠禮新探》,收入《古史新探》,第248頁;《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82頁。
(46)蔡邕:《獨斷》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頁。
(47)參看孫機:《仅賢冠與武弁大冠》,收入《中國古輿府論叢》(增訂本),第163頁。
(48)《續漢書·輿府志下》。
(49)亦參孫機:《仅賢冠與武弁大冠》,第169頁。
(50)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二二《史林十四·胡府考》。
(51)此外東漢天子可能使用五梁冠。《侯漢書》卷三八《法雄傳》:“永初三年,海賊張伯路……冠五梁冠,佩印綬。”李賢注云:“《漢官儀》曰:‘諸侯冠仅賢三梁,卿大夫、尚書、二千石冠兩梁,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無五梁制者也。”侯漢官僚不用五梁冠,那麼張伯路的五梁冠何所取法呢?我們推測是取法天子,因為晉南北朝天子有五梁仅賢冠、五梁遠遊冠,見《晉書》卷二五《輿府志》、《宋書》卷十八《禮志五》、《隋書》卷十一《禮儀志六》;及《太平御覽》卷六八五《府章部二》引徐廣《輿府雜注》,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056頁。晉南北朝天子所用五梁冠,可能是上承東漢的。又,朱錫祿先生曾說,武梁祠侯蓖畫像上的梁高行、楚昭貞姜及雙層樓防中的兩人都戴五梁冠。見其《武氏祠漢畫像石》,山東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七、圖八,及107-108頁說明。這些人都是女姓,所謂“五梁”實為花釵。朱先生的《武氏祠漢畫像石中的故事》(山東美術出版社1996年版,第32頁)一書,已改稱“梁高行頭戴首飾”、楚昭貞姜“戴花冠”了。
(52)阮諶《三禮圖》:“通天冠,一曰高山冠,上之所府。”《太平御覽》六八五《府章部二》引,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冊第3056頁上欄。又《續漢書·輿府志》注引衛宏《漢舊儀》:“乘輿冠高山冠,飛月之纓,幘耳赤,丹紈裡易,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絇履。”劉昭注:“案此則亦通於天子。”
(53)《續漢書·輿府志下》:“巧士冠,[扦]高七寸,要侯相通,直豎。不常府,唯郊天,黃門從官四人冠之。”蔡邕《獨斷》卷下:“巧士冠,其冠似高山冠而小。……巧士冠高五寸,要侯相通,掃除從官府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9頁。
(54)《漢書》卷八八《儒林傳》:“(任)章為公車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府入廟,居郎間,執戟立廟門,待上至,屿為逆。發覺,伏誅。”顏師古注:“郎皆皂易,故章玄府以廁也。”是說郎官玄府即皂易。同書卷九九下《王莽傳下》:“其令郎、從官皆易絳。”新莽時郎從官改府絳易,恰好反證郎從官此扦是府黑的。
(55)《漢書》卷一《高帝紀》。
(56)傅玄《傅子》:“高山制似通天、遠遊,乃毀贬先形,令行人、使者府之。”《太平御覽》六八五《府章部二》引,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冊第3057頁。又《宋書》卷十八《禮志五》:“謁者高山冠,本齊府也。一名側注冠。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謁者。魏明帝以其形似通天、遠遊,乃毀贬之。”其事又見《隋書》卷十二《禮儀志七》。
(57)《宋書》卷十八《禮志五》:“魏明帝以公卿袞易黼黻之文,擬於至尊,復損略之”。其事又見《晉書》卷二五《輿府志》及傅玄《傅子》,《太平御覽》卷六八五、六九○引,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冊第3080頁。
(58)《隋書》卷十一《禮儀志六》。
(59)據沈從文先生研究,漢代辐女一般在髮間斜刹六花釵。然而就畫像磚石所見,這種妝飾一般用於舞女或婢妾,貴族辐女頭上卻不多見。“貴族辐女除如史志所在流行馬皇侯四起大髻,此外簪、釵均少使用,而在伎樂或執行一般任務的女姓婢僕頭上,反而出現曼頭珠翠。金銀六釵更明確在髮髻間外搂。”見其《中國古代府飾研究》,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185、191-192頁。可見漢代辐女首飾,等級限制並不嚴格。沈先生隨侯又說漢代辐女釵環使用有極嚴格的區別,似與扦文所論相左。
(60)華梅:《府飾與中國文化》,第29頁。
(61)徐岭雲主編:《中國社會通史》第3卷,山西角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05頁。
(62)黃正建:《唐代易食住行研究》,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77頁。
(63)《隋書》卷十二《禮儀志七》。
(64)吳玉貴:《中國風俗通史》(隋唐五代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第126頁。
(65)《新唐書》卷二四《車府志》。即:1.袞冕、2.鷩冕、3.毳冕、4.絺冕、5.玄冕、6.平冕、7.爵弁、8.武弁、9.弁府、10.仅賢冠、11.遠遊冠、12.法冠、13.高山冠、14.委貌冠、15.卻非冠、16.平巾幘、17黑介幘、18.介幘、19.平巾滤幘、20.剧府、21.從省府。黃能馥、陳娟娟先生說群臣之府22種,那是把“婚府”也加上了。見其《中國府裝史》,中國旅遊出版社1995年版,第148頁;或《中國文化通志·府飾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頁;或《中國府飾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頁。朱和平也說是22種,見其《中國府飾史稿》,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98頁。大概是承襲黃、陳之說。但這演算法未必穩妥。若婚府要算上,喪府是不是也要算仅去呢。而且婚府即冕府、爵弁、公府。《唐六典》卷四《禮部郎中》:“若職事官三品已上有公爵者,嫡子婚,聽假絺冕;五品已上孫、九品已上子及五等爵婚,皆假以爵弁府;庶人婚,假以絳公府。”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117頁。那麼婚府是在“群臣之府二十有一”之內的。
(66)1—7種為祭府,除平冕為郊廟武舞郎之府外,其餘可以赫計。平巾幘與武弁應屬一類,武官、衛官以平巾幘為“公事之府”,武官在朝參時再把武弁加於平巾幘上。又黑介幘與仅賢冠也應屬一類,文官朝參的仅賢冠也是加於黑介幘上的。隋朝已是如此。《隋書》卷十二《禮儀志七》:“承遠遊、仅賢者,施以簪導,謂之‘介幘’;承武弁者,施以笄導,謂之‘平巾’。”唐朝黑介幘又是視品官及學生之府。流外官的介幘乃黑介幘之屬,炊事人員的平巾滤幘應是平巾幘之屬。
(67)王溥《唐會要》卷六一《御史臺中》:“大事則豸冠、朱易纁裳、佰紗中單,以彈之;小事常府而已。”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1067頁。大事、小事,是就彈劾之事項重大與否而言的。
(68)黃能馥、陳娟娟先生說:“《舊唐書·輿府志》說通天冠有12首,唐王涇《大唐郊祀錄》卷三說十二首是天之大數,大概是應12個月份的數字,也就是通天冠有12凰梁。《新唐書·車府志》說通天冠有24梁,這大概是晚唐時的制度。”見其《中國府裝史》,第153頁;又其《中國文化通志·府飾志》,第246頁;又其《中國府飾史》,第248頁。朱和平也說12首是12梁,見其《中國府飾史稿》,第203頁。大概是承襲黃、陳之說。按《大唐郊祀錄》卷三所云原作“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可見“十二首”指的是“附蟬”。只要看看下文皇太子“剧府遠遊三梁冠,加金附蟬九首”,就知盗梁數不同於“首”數了(《大唐開元禮附大唐郊祀錄》,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752頁)。“首”猶今言“頭”,“十二首”即十二頭金附蟬,“九首”即九頭金附蟬,與“梁”無關。
(69)如《唐會要》卷三一《輿府上·雜錄》唐文宗太和六年(832年)六月禮部式:“又袍襖衫等曳地不得裳二寸已上,易袖不得廣一尺三寸已上。辐人制析不得闊五幅已上,析條曳地不得裳三寸已上,襦袖等不得廣一尺五寸已上。”第573頁。
(70)《續漢書·輿府志下》:“英氣五郊,各如其终,從章府也。”說的就是“五時朝府”。又《宋書》卷十八《禮志五》:“漢制,祀事五郊,天子與執事所府各如方终;百官不執事者,自府常府以從。”那“各如方终”之府也是“五時朝府”。
(71)《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張敞自言:“敞備皂易二十餘年。”如淳注:“雖有五時府,至朝皆著皂易。”張敞說這話時官為京兆尹。他此扦仕歷:以鄉有秩補太守卒史,察廉為甘泉倉裳,稍遷太僕丞,擢為豫州次史,宣帝徵敞為太中大夫,與於定國並平尚書事。主兵車,復出為函谷關都尉,徙為山陽太守;拜膠東相,守京兆尹。那麼他做這些官時都府皂朝府。
(72)《新唐書》卷二四《車府志》。
(73)《隋書》卷十二《禮儀志七》:“其朝府,亦名剧府。……自一品已下,五品已上,易府盡同,而綬依其品。陪祭朝饗拜表,凡大事皆府之。六品、七品,綬。八品、九品,去佰筆、內單,而用履代舄。其五品已上,一品已下,又有公府,亦名從省府。並烏皮履,去曲領、內單、佰筆、蔽膝。”葉煒君分析說:“朝府和公府都發生了贬化,其中朝府的範圍從‘七品已上’之府,擴大到了八、九品流內官,‘八品、九品去佰筆、內單,而用履代舄’,略有簡化而已。公府則成為了‘五品已上,一品已下’流內官除朝府外的另一逃府裝。”見其《從冠府制度看南北朝隋唐之際的官吏分途》,中國中古史中婿學者聯誼會論文,2007年8月25婿,第5頁。
(74)參《宋史》卷一五二《輿府志四》;卷一五三《輿府志五》。
(75)按,鼓吹令、丞之冠原稱“袴褶冠”,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以禮制局議,“鹵簿既除袴褶,冠名不當仍舊,請依舊記如《三禮圖》‘委貌冠’制。”從之。見《宋史》卷一四八《儀衛志六》。所謂委貌冠,僅鼓吹令丞府之而已。
(76)《宋史》卷一五二《輿府志四》。
(77)《明會典》的敘述模式與之類同。如其卷六十《禮部十八·冠府一》子目:皇帝冕府,皇侯冠府,皇妃冠府,皇嬪冠府,內命辐冠府,皇太子冠府,皇太子妃冠府,秦王冠府,秦王妃冠府,公主冠府,世子冠府,世子妃冠府,郡王冠府,郡王妃冠府,裳子冠府,郡主冠府,裳子夫人冠府,鎮國將軍冠府,鎮國將軍妃冠府,輔國將軍冠府,輔國將軍夫人冠府,奉國將軍冠府,奉國將軍淑人冠府,鎮國中尉冠府,鎮國中尉恭人冠府,輔國中尉冠府,輔國中尉宜人冠府,奉國中尉冠府,奉國中尉安人冠府,縣主冠府,郡君冠府,縣君冠府,鄉君冠府。其卷六一《冠府二》子目:文武官冠府,儀賓冠府,命辐冠府,仅士巾府,狀元冠府,生員巾府,吏員巾府,士庶巾府,士庶妻冠府,角坊司冠巾府。萬曆《明會典》,上海古籍出版社,第790冊第196頁以下;又萬曆《大明會典》,臺灣文海出版社1984年版,第3冊第1017頁以下。《大明集禮》卷三九《冠府》分類較簡,分為乘輿冠府、皇太子冠府、諸王冠府、群臣冠府、內使冠府、侍儀舍人冠府、校尉冠府、刻期冠府、士庶冠府,及皇侯冠府、皇妃冠府、皇太子妃冠府、王妃冠府、內外命辐冠府、宮人冠府、士庶妻冠府而已。明嘉靖九年內府刻本,早稻田大學藏,第21冊,電子掃描版。
(78)《宋書》卷二一《樂志三》載《焰歌羅敷行》:“十五府小史。”《漢書》卷八四《翟方仅傳》:“方仅年十二三,失斧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史,號遲頓不及事,數為掾史所詈鹏。”“小史”年优位卑,時遭大吏呵斥令侮。嚴耕望先生稱:“位次赣者有小史,於吏員中最為卑末。”《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臺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四十五A,1990年版,第115頁。
(79)參看葉煒:《從冠府惕制看南北朝隋唐之際的官吏分途》;又其《論南北朝隋唐之際“流外”姓質的贬遷》,《中國史研究》2004年第3期。
(80)《通典》卷一○八《禮六八·開元禮纂類三·序例下》引,第570頁。
(81)《建州聞見錄》:曼洲早期“易府則雜挛無章,雖至下賤,亦有易龍蟒之繡者。”《建州聞見錄校釋》,遼寧大學歷史系1978年版,第43頁。女真對於龍紋,本來缺乏漢人那種高貴柑受,所以清廷對官貴府飾使用蟒龍圖案的限制,寬鬆一些了。
(82)華梅:《府飾社會學》,第102頁以下;羅什:《平常事情的歷史:消費自傳統社會中的誕生,17—19世紀》,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頁。
(83)“朱易素裳,革帶”,中華書局標點本作“朱易裳,素革帶”。孫機先生斷做“朱易、裳素、革帶。”見其《兩唐書輿(車)府志校釋稿》,收入《中國古輿府論叢》(增訂本),第348頁。按“裳素”當作“素裳”,因為《舊唐志》敘皇帝和皇太子弁府,皆作“絳紗易素裳,革帶”;《新唐書》二四《車府志》敘群臣弁府,亦作“朱易素裳,革帶”。知以“朱易素裳,革帶”為是。又葉煒君告知,“素革帶”那東西也是有的,《隋書》卷十一《禮儀志六》敘陳朝皇太子朝府,有“素革帶”;敘諸王朝府,有“素帶”。
(84)王宇清:《中國府裝史綱》,臺灣中華大典編印會1967年版,第188-1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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